7月11日,江蘇證監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涉及上市公司江蘇雷利(300660)股票內幕交易的當事人孫方度、楊建綱分別沒收違法所得約230萬元和46萬元,并分別處以約461萬元和80萬元罰款。
內幕交易合計獲利超277萬元
該事件的兩位內幕交易人是江蘇雷利總經理華某偉的親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二人利用其親戚關系,在內幕信息敏感期(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6月21日)內多次與華某偉聯系,獲取內幕信息,以此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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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2021年3月8日至6月15日期間,孫方度的東海證券賬戶轉入資金共計250萬元。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孫方度使用兩個證券賬戶共買入江蘇雷利股票303872股,成交金額合計約為602.4萬。隨后將股票全部賣出,兩個賬戶共計盈利約230.5萬元。
2021年5月12日至5月20日期間,楊建綱實際控制的賬戶轉入資金共計215萬元。5月,楊建綱使用該新轉入資金和虧損賣出股票的資金于合計買入105600股,成交金額約215.7萬元,并于2021年5月27日至2022年8月2日全部賣出,盈利數額約為46.5萬元。
江蘇證監局認為,二人交易江蘇雷利的行為明顯異常,存在使用突擊轉入及虧損賣出其他股票的資金買入“江蘇雷利”、本次交易前證券賬戶長期不活躍、敏感期內僅買入“江蘇雷利”且交易金額較以往明顯放大等情況,其買入時間與內幕信息的進程及與華某偉的聯絡、接觸時點基本一致。
內幕信息如何形成
具體來看,此次內幕交易信息主要涉及江蘇雷利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事項。
2021年3月4日,江蘇雷利董事長蘇某國、總經理華某偉、副總經理蘇某、財務總監殷某龍與常州市薛巷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某平、董事王某煜等人確定啟動實施江蘇雷利收購薛巷電訊事宜。華某偉作為江蘇雷利總經理,參與收購事宜的談判,于當日知悉內幕信息。
此后,江蘇雷利管理層和交易方進行了多次會面,探討交易可能性。5月10日,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律師向公司提交了《薛巷電訊股權收購框架協議》,次日,江蘇雷利證券事務代表將該協議提交給華某偉。
2021年6月21日,江蘇雷利披露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事項的停牌公告。根據交易方案,江蘇雷利重組的標的資產為惠平投資60%股權和薛巷電訊19.726%股權,交易價格為4.63億元,同時擬向不超過35名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配套資金。2021年7月5日,江蘇雷利股票復牌。
江蘇證監局認為,孫方度和楊建綱作為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江蘇雷利總經理華某偉的親戚,二人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分別與華某偉存在多次通話聯系、微信聊天及見面接觸。上述聯絡、接觸時點與內幕信息的進程基本一致。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重組最后以失敗告終。2021年10月,江蘇雷利公告,鑒于交易各方就交易方案及核心條款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公司審慎研究并與交易各方友好協商,決定終止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駁回二人申辯意見
對于江蘇證監局的認定,孫方度、楊建綱及其代理人在聽證過程中提出七點陳述、申辯意見,請求免于處罰或減輕處罰。
首先,孫方度、楊建綱認為內幕信息敏感期形成時間認定錯誤,內幕信息實際形成時間不晚于2020年9月至10月。對此,江蘇證監局認為3月4日的會談參與人員級別較高,并在會上對江蘇雷利收購薛巷電訊股權的比例及方式達成一致意見,此時該內幕信息具備了一定程度的確定性。
同時,二人對于內幕交易的進程時點與合理性存在質疑,并且認為自己交易“江蘇雷利”的時間、方向不一致,無共同知悉內幕信息可能。對此,江蘇證監局給出具體的時間敘述,對其提出的四點申辯進行反駁,認為孫方度和楊建綱的申辯不能支持其觀點。
最后,江蘇證監局表示,對于孫方度和楊建綱罰款、沒收的數額認定準確,且已充分考慮其配合調查等因素,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對其處以行政罰款的幅度適當。故對其提出的免于處罰或減輕處罰的陳述、申辯意見及提交的證據不予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