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財經 文|長帆 編|深海
6月2日,航天動力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經查,航天動力等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為迅速扭轉業績下滑趨勢,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達到股東考核要求,經總經理辦公會決策后于2016年以貿易方式參與隋田力專網通訊業務。2016年至2020年,航天動力及其子公司陜西航天動力節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航天節能)開展的智能數據模塊業務屬于專網通信貿易業務,該項業務屬于隋田力專網通信自循環業務的一個環節。
與隋田力合作期間,航天動力該業務涉及的全部客戶和供應商均由隋田力及其相關人員指定,相關交易合同由隋田力及其相關人員提供,交易價格、數量等合同要素主要由隋田力方確定,航天動力不參與產品加工、倉儲及運輸環節,不具有交易標的的控制權,不承擔交易的售后責任,交易標的從供應商直接運輸至客戶,交易標的實質是沒有實際的第三方市場或使用價值的通訊設備,除融資性貿易外,航天動力實際為交易的資金通道方。航天動力開展的專網通信貿易業務,相關交易均為虛假、不具有業務實質,虛增收入、利潤,導致相關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2016年至2020年年報,航天動力智能數據模塊貿易業務虛增營業收入金額分別為43,458.54萬元、85,360.20萬元、77,242.79萬元、165,951.30萬元和8,217.08萬元,分別占當期營業收入的24.09%、46.38%、40.92%、62.59%和6.58%,該項業務當期利潤分別為788.03萬元、1,977.61萬元、1,871.30萬元,1,353.23萬元和1,223.17萬元,分別占當期利潤總額的20.66%、73.84%、50.38%、14.33%和36.01%。航天動力的上述行為導致其披露的2016年至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2020年7月18日,航天動力披露的《關于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監管問詢函的回復公告》未真實準確完整披露智能數據模塊貿易業務供應商和交易定價來源于隋田力安排指定,以及航天動力未對全部交易進行現場驗收等情況。航天動力2020年披露的臨時公告存在虛假記載。上述違法事實,有航天動力公告、情況說明、合同文件、賬務資料、銀行流水、當事人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
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證監會擬決定:責令航天動力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的罰款;對時任公司董事長、董事、總經理朱奇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的罰款;對時任航天動力副總經理、工程開發中心副主任、航天節能總經理韓衛釗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的罰款;對時任公司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兼副總經理任隨安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的罰款;對時任公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負責航天動力財務管理金群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的罰款。對郭新峰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的罰款;對周利民給予警告,并處以15萬元的罰款;對時任公司董事長譚永華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的罰款。
郭新峰組織、領導、實施了航天動力智能數據模塊貿易業務造假事項,直接導致航天動力相關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發生,行為惡劣,情節較為嚴重,依據2005年修訂的《證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條和《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115號)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條的規定,證監會會擬決定:對郭新峰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航天動力表示,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以及《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陳述的情況,公司判斷本次涉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未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強制退市情形。
本次行政處罰最終以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結論為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產經營正常。公司將針對本次行政處罰事項持續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天眼查資料顯示,航天動力成立于1999年,中國航天科技集團成員,位于陜西省西安市,是一家以從事通用設備制造業為主的企業。企業注冊資本63820.6348萬人民幣,超過了99%的陜西省同行,實繳資本63820.6348萬人民幣,并已于2023年完成了定向增發。風險方面共發現企業有天眼風險信息1213條;還發現企業有法律訴訟4條,涉案總金額1913.212989萬元;涉訴關系48條,開庭公告4條,立案信息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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