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據報道,浙江德清縣莫干山鎮燎原村的慎志浩和他的妻子是一對城里夫妻,慎志浩是德清縣圖書館館長,2011年和朋友們在莫干山騎行時偶遇了一棟老農房,他們在2016年退休前就決定搬到這里定居。他們租下了一棟閑置的老農房,面積約350平方米,還有一個100平方米左右的院子。他們和房東簽訂了一份20年的租約,每年租金2.5萬元,一次性付款50萬元。房東拿著這筆錢到德清縣城買了房,實現了資產增值。
慎志浩說,他們夫妻倆住在這里已有5年,幾乎完全融入了鄉村生活。他們喜歡這里的自然環境和寧靜氛圍,每天都過得很愜意。他們還給自己的房子取了個名字——見山廬。
這樣的互換生活方式引發了網友的熱議。有人認為這是一種理想的養老模式,既能享受鄉村的美好,又能為農民帶來收入。有人則擔心這會導致農村土地資源的浪費和破壞,影響農村的發展和生態。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農業農村部、國家發改委等九部門聯合發文,鼓勵引導退休干部、退休教師、退休醫生等回鄉定居,引導大學畢業生到鄉、能人回鄉、農民工返鄉、企業家入鄉。該文件指出,要保護農村土地資源,禁止城里人下鄉購買宅基地。湖北省政府官方也回應稱,根據現行法律規定,目前不允許退休人員在農村購買土地養老。退休人員可以繼承和租賃農村的房屋,鼓勵與村民合作建房,但不能買賣或繼承宅基地。
農民日報發表評論文章,呼吁退休人員在鄉村建設中發揮作用,不要總盯著“宅基地”。文章指出,鼓勵退休人員回鄉的核心不在“定居”而在“建設”,擁有“宅基地”絕不是退休人員建設家鄉的必要條件。文章認為,退休人員應該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技能和經驗,為鄉村的產業發展、文化教育、社會治理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務,為鄉村振興貢獻力量。
從這個新聞中可以看出,一方面,城里人渴望回歸自然,享受鄉村的宜居環境。另一方面,農民想要改善生活,享受城市的資源便利。這種互換生活的方式看似是一種雙贏的選擇,但實際上也存在著很多問題和風險。比如,土地資源的保護和利用、農村社區的建設和管理、退休人員的權益和責任等。退休人員回鄉養老是一種合理的需求,也是一種有益的選擇。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可以隨意占用和改變農村土地資源。宅基地是農民集體所有的財產,也是農村發展的基礎。城里人不能以自己的喜好和利益為依據,去侵占和破壞農民的土地權益。退休人員回鄉養老,應該尊重農民的意愿和規則,與農民和諧相處,共同維護農村的生態環境和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