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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黑龍江證監局公告,對黑龍江康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康明新”872174.OC)采取責令改正措施。
經查發現,康明新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2301997184900104)于2023年2月2日獲悉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之一范喜凱因涉嫌行賄被暫時采取留置措施,但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才予以公告。
上述行為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按照《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決定對康明新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要求康明新應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報告。
資料顯示,康明新主營系統集成(含智能化工程)、系統運行維護服務、軟件開發及相關設備經銷,于2017年9月25日在新三板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