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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浙江證監局公布了關于浙江海鹽力源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源科技)的行政處罰判決書,因力源科技存在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對其處以300萬元罰款,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對沈萬中、裴志國、金史羿、沈學恩、林虹辰、曹洋等相關人員給予警告,累計處以共計700萬元罰款。
據調查,2021年度,力源科技通過提前確認11個水處理項目進度的方式,涉嫌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其中:2021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近1.04億元、虛增利潤總額2700萬余元,分別占當期披露金額的24.71%和68.23%;2021年半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1540萬余元、虛增利潤總額420萬余元,分別占當期披露金額的13.42%和34.01%;2021年三季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2168.1萬元、虛增利潤總額542.6萬元,分別占當期披露金額的13.54%和27.16%。2022年10月29日、2023年5月4日,力源科技先后發布《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定期報告更正的公告》,對公司相關定期報告及財務數據予以更正。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第七十九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為。
據悉,力源科技于2021年5月13日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發行數量為2,675.00萬股,全部為公開發行新股,無老股轉讓,發行價格為9.39元/股;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力源科技募集資金總額為25,118.25萬元,募集資金凈額為19,840.52萬元;公司2021年5月10日發布的招股書顯示,公司募集資金計劃用于水處理系統集成中心及PTFE膜生產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項目。2022年1至12月份,力源科技的營業收入構成為:火電占比48.92%,市政占比23.3%,核電占比13.04%,工業占比12.49%,氫燃料電池占比1.83%。
6月27日,力源科技發布公告稱,將于7月13日9點30分召開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