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醫藥行業腐敗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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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大家的社交平臺是不是都被醫療反腐刷屏了?隨手打開熱搜,都是一起起觸目驚心的案例。
近期案件的密集程度,讓很多人以為這出反腐大劇是從最近才開始的,其實在早之前就已經拉開序幕。
其中最出名的是今年五月份,云南的某醫院采購一臺醫療設備,經銷商進價是1500萬元,醫院最終采購價是3520萬元,給醫院領導的回扣竟然有1600萬元之多。
而在2013-2021年間,諸如此類的醫療領域刑事判決書就高達2900多例。
所以,這一起起觸目驚心的案例,并不是醫療反腐的成果,而是引爆醫療反腐的導火索。
醫藥代表和醫院領導的那些勾當,似乎早就成了公認的事實。但是為什么會存在這么多的腐敗案例?這一起起判決書背后,問題的癥結到底在哪兒?
對于這個問題,市面上已經存在很多解釋。其中最普遍的一種說法就是,醫藥代表是萬惡之源。
確實,我們從表面上看起來,就是醫藥代表使出各種手段去賄賂醫生。一位醫藥界的著名改革人士也曾經說過,降藥價就必須圍剿醫藥代表,讓醫生不再有拿到回扣的機會。
但實際上,醫藥代表就只是跟我們一樣的打工仔罷了,真正做決定的人和受益者都是醫藥企業。我們去“消滅”一群明面上的醫藥代表,就能消除醫藥領域的腐敗了嗎?用腳指頭想想也是不可能的。不去正本清源,一個醫藥代表倒下去了,還會有千千萬萬個“醫藥代表”站起來。
那既然說是醫藥企業派出了醫藥代表,問題的根源不就是藥企了嗎?
而醫藥企業行賄,雖然披著各種學術交流、合作、捐贈的外衣,但歸根結底都是出于自保的營銷手段。要是不需要行賄就能拿到標,就能進院,誰會愿意把巨額的利潤拱手讓人呢?
醫藥賄賂和其他所有的賄賂一樣,一個巴掌拍不響,有行賄者,又有受賄者。如果只抓行賄者就能解決問題,那我們的醫改也不至于持續那么久了。
還有一種說法,是把問題歸咎到了我們以藥養醫的制度上。
其實在解放初期,我們以藥養醫的制度讓醫療體系度過了我們最艱難的時期,幾十年來可以說是功不可沒。而以藥養醫公開合法的也只有15%的藥品差價,要把藥價虛高的問題全部歸罪于以藥養醫,恐怕意義不大。
而且在十九大之后,我們對以藥養醫的態度已經從“破除”發展到了“全面取消”,改變的意志可以說非常堅決。
所以,以藥養醫充其量不過是一種不合時宜、應當被拋棄的落后體制,也已經被政策糾正,它并不是導致腐敗的罪魁禍首。
實際上,這一現象的背后,是從市場機制到監管體系的諸多漏洞下誕生的問題。醫藥行業的利潤誘惑巨大,成為腐敗的溫床;監管體系的漏洞,也被人濫用;信息不對稱使得患者難以維護自身權益;道德缺失和行業文化的問題也是醫藥腐敗的根源之一。
因此,要解決醫藥行業的腐敗問題,需要從多個層面進行改革。一邊從醫院領導層和核心專家開刀,加強監管力度;一邊醫療經營企業開刀,推動藥品價格的透明化,減少價格虛高的空間,擠出其中的超額利潤,讓醫藥成為一個普通的行業。
所以,學術交流、合作、捐贈……脫了這些公關行賄費用的外衣,赤裸裸的接受老百姓的監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