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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負責人在2023全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大會上介紹,截至目前,我國已累計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9.8萬家,其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達到1.2萬家。
所謂“小巨人”企業,就是指業績良好、極具發展潛力和培育價值且處于成長初期的中小企業。更直接地講,就是專精特新企業。要想進入“小巨人”企業行列,也必須滿足必要條件。在技術和科研方面,企業研發人員不能低于職工總數的10%、企業每年的科研投入經費不能低于年銷售額的3%、必須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在財務方面,企業資產負債率一般不高于70%、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級、企業上年度產品銷售收入在3000萬元—2億元人民幣、前三年產品年銷售收入或凈利潤平均增長率達到20%以上;在管理方面,企業要有強健的經營管理團隊、健全的財務制度、較強的市場應變能力、靈活的激勵機制等。
也就是說,“小巨人”企業必須是具有現代企業制度規范的企業,是能夠適應現代經濟要求的企業,是真正的市場化企業。特別在中國經濟面臨強大外部壓力和內部轉型需要的大背景下,“小巨人”企業更是肩負著十分艱巨的任務和挑戰,肩負著推動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責任。“小巨人”企業,決不是一種企業形態,不是為了滿足某種需要搞出的新名稱,“小巨人”企業需要撐起未來中國經濟一片天。
那么,如何才能讓“小巨人”企業在中國經濟未來發展中扮演重要角色,成為中國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的“主力軍”呢?首先必須明確“小巨人”企業的定位。“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就是圍繞專、精、特、新以及產業鏈配套、主導產品等六個方面,因此,對“小巨人”企業的定位,也是要求非常高的,必須是位于產業基礎核心領域和產業鏈關鍵環節,創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術、細分市場占有率高、質量效益好,是優質中小企業的核心力量。如果僅僅只有規模、效益,但沒有核心技術、沒有過人之處的企業,哪怕規模很大、效益很好,也進不了“小巨人”企業行列,不能作為“小巨人”企業重點培養,不能享受相關的優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其二,“小巨人”企業要練就“獨門武功”。“小巨人”企業的最大特點之一,就是在細分領域要具有舉足輕重地位,要在技術、產品、品牌等方面都是行業領跑者,要能夠在國際市場具有較強競爭力和影響力,并具有一定話語權。因此,“小巨人”企業必須練就“獨門武功”,具有別人不具備的關鍵技術和卡脖子技術。據悉,“小巨人”企業已擁有超20萬項發明專利,戶均發明專利約17項。從更高要求來看,“小巨人”企業單是有發明專利還遠遠不夠,而應當不斷提升發明專利的檔次和層次,能夠在關鍵技術、卡脖子技術,甚至尖端技術方面有突破。有了這些“獨門武功”,就不怕別人競爭,不怕外國企業“卡脖子”。
第三,“小巨人”企業要成為創新的“主力軍”。創新的賽道既寬又窄,寬是對于那些善于創新、勇于創新的企業而言,窄是對于那些創新動力不強、創新信心不足、不思進取的企業而言。“小巨人”企業都應當成為前者,成為創新賽道中行走在寬敞一帶的企業。有些企業,盡管已經進入“小巨人”企業行列,但是,嚴格地講,多少顯得有點勉強,有點名不副實。因此,為了推動“小巨人”企業創新,有關方面也要對“小巨人”企業建立動態淘汰機制,對不符合“小巨人”企業要求的企業,及時從“小巨人”企業行列刪除。對“小巨人”企業來說,只有一種移除方式不是淘汰,那就是規模、效益、競爭力等已經變成“巨人”企業了,可以移出“小巨人”企業行列,成為參天大樹、頂天立地的企業。
第四,“小巨人”企業不能拔苗助長。希望“小巨人”企業快快長大,也希望“小巨人”盡快變成“大巨人”,但是,一定要尊重經濟發展規律和市場規律,不能拔苗助長。有的企業,只要不轉行或跨行,可能永遠都只能是“小巨人”企業,但是,卻永遠可以成為行業引領者、領跑者。因此,對地方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來說,就不要對這些企業下達做大的目標,而重點是做強做優,讓其永遠保持行業領先地位、行業主導者地位。否則,會讓企業失去優勢、失去市場競爭力,最終連“小巨人”企業也做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