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是近日監管給出關于今年河南特大暴雨洪災中,保險業承擔損失的比例數字。與2020年應對長江流域洪水災害時的7.8%,有明顯提升,但與國際發達國家約40%的保險賠償占比來說,仍有較大的思考與提升空間,面對頻發巨災,和風險保障缺口,對于保險業風險分攤、應急管理機制的呼聲日益加大。行業正在加速,近日,風險治理與應急管理創新實驗室在海口揭牌,即意在從科技、金融、研究三個方面推進應急管理科技化和現代化建設。
此外,對于巨災保險,藍鯨保險從業內聽到聲音,建議建立保障對象較全面的、水平適度的巨災保險制度,包括,政府部門可進行災害相關數據的共享與整合,支持保險行業建立和優化災害分析與保險賠付模型。同時形成多層次的風險分散渠道,如發力布局自保、互助等模式,積累風險準備金。同時,在巨災保障制度設計的創新和完善方面,引入巨災保險連接證券等國際中的成熟方案。
巨災風險低頻高損、逐漸擴容,但保障供給仍不足
據應急管理部近日披露的最新數據,今年前三季度,各種自然災害共造成9494萬人次受災、792人死亡失蹤,526.2萬人次緊急轉移安置;15.7萬間房屋倒塌;農作物受災面積10583千公頃;直接緊急損失2864億元。
巨災,給保險業帶來考驗。從保險業目前的處理流程來看,首先,在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實施24小時值班制度,并排查承保標的受損情況,同時,開辟理賠綠色通道,簡化理賠流程和手續,按照“應賠盡賠”的原則開展保險理賠服務。此外,積極配合各級政府,做好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防范次生災害。
災難背后,更需要思考的是保險行業在巨災保障環節的可為之處。2008年,汶川地震造成的經濟損失中,獲得保險賠付的比例僅0.2%,目前達到約10%,涉及政策性農房保險、家財險、工程險、意外險等,已現長足進步,但從國際中巨災保險賠款約占經濟損失的40%的比例來看,仍有較大差距。以慕尼黑再保險發布的報告為佐,2020年全球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約為2100億美元,其中保險損失約為820億美元。
“目前,我國的巨災保險體系還很不完善,國家層面統一設計的巨災保險制度只有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制度;地方層面也只有深圳、寧波少數城市建立了自己的巨災保險制度,無論是保障內容還是保障水平都還很不充分”,據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副主任李文中介紹,全國層面的保障對象只是城鄉居民住宅,保障風險只是地震,保障水平最高100萬元,對于一些大城市顯得還很不夠;深圳市保障風險較多,包括多種自然災害及其引發的核事故,但是保障對象主要是人身傷害與救災安置費用,其中人身傷亡最高25萬元;寧波市的保障風險更全面,除了多種自然災害外還包括公共安全事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但是保障水平較深圳市相對低。
保障的不充分背后,一重因素在于目前民眾的風險意識不足,另一重則是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創新供給不足,不能為民眾提供眾多個性化保險產品以供選擇。
回顧來看,早在20世紀50年代,我國保險業就開始將地震保險作為保險的拓展責任進行承保,但在經歷保險業發展停滯期后,直到1993年,地震保險才開始逐步進入財險的責任范圍。2014年,“新國十條”提出要建立巨災保險制度,隨后,在深圳、寧波等地展開試點。
近兩年,政府、行業、城鄉居民,對于巨災風險保障的關注度,正在快速提升。中國自保網執行董事曹志宏認為,背后原因包括,基于近年來極端天氣等頻繁出現,導致自然災害頻發,同時存在經濟、政治等因素引發的巨災風險,此外,經濟社會發展使得當下巨災風險發生時,造成了比以往更為嚴峻的經濟損失。
“應對巨災這一低頻高損風險,是世界性難題,且伴隨著社會經濟的進步,巨災的形式、類別在不斷的變化與增長,如從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拓展至因疫情導致的重疾領域人身風險,以及如芯片短缺,引發供應鏈中斷導致的財產領域巨災風險”,曹志宏向藍鯨保險分析指出。
形成多層次的風險分散渠道,提高災害保險的專業性、可靠性
對于巨災風險的保障,根源性思考,在于我國災害風險管理體系的完整建立。從我國的現狀來看,財政支持是應對巨災的主要力量,但面對巨災損失的成本,更需要考量通過市場化的方式解決,使巨災應對機制能夠更科學、持久的運行下去。
日前,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提出,在全社會的觀念上,要改變政府包攬的災害管理與救助模式,將保險納入國家災害救助和應急管理體系,推動保險業深入參與災前預防、資金籌集、災后補償、恢復重建的各個鏈條。
據了解,目前,美國、日本、新西蘭等多個國家已經建立起自己的巨災保險制度,李文中向藍鯨保險介紹道,其中美國的巨災保險制度最為全面,聯邦和州兩級巨災保險制度覆蓋了地震、洪水、颶風等主要自然災害和戰爭、恐怖襲擊等社會風險。“因此,當前我國可借鑒這些國家與地區的巨災保險制度,總結國內經驗,建立更加完善的巨災保險制度,改變政府包攬的災害管理與救助模式是非常必要的”。
而且,李文中進一步指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與保險業都獲得巨大發展,無論是國家經濟能力還是保險業的承保能力,都可以支持建立保障對象較全面的、水平適度的巨災保險制度。
對于其中各方,行業提出明確的建議與方向。“要全面提高災害保險的專業性、可靠性”,清華大學公共安全研究院副院長袁宏永在日前的演講中提出,政府部門要發揮自身行政管理的優勢,建立自然災害綜合管理平臺,將保險作為一種減災資源納入平臺進行管理和調用,同時促進各層級各部門災害相關數據的共享與整合,支持保險行業建立和優化災害分析與保險賠付模型。
在行業經營機制上,郭樹清提出,要推動形成多層次的風險分散渠道,加大再保險供給,提升風險的轉移和分散能力。
“解決不同類型的風險需要不同的方式方法”,曹志宏提醒道,風險分散渠道多層次的形成,可進一步對于巨災風險的分攤機制進行擴容,發力布局自保、互助等模式,積累風險準備金。同時,在巨災保障制度設計的創新和完善方面,可加速引進國際上的成熟方案,比如巨災保險連接證券,將巨災風險轉移和分散到資本市場,以擴大保險資金的融資渠道,提升行業承保能力。其中,如發行巨災債券,通過發行收益與指定的巨災損失相連接的債券,將保險公司部分巨災風險轉移給債券投資者。
郭樹清在演講中強調,在企業發展戰略上,要避免“就產品說產品,就費率說費率”,主動“跨前三步”,甚至“跨前五步”。保險業可與農業、地質、氣象、水利和應急等部門加強行業聯動,聯合或資助專業機構開展災害機理和災害預防研究。
“當然,一方面巨災保險有別于普通的人身保險制度與財產保險制度,不應以彌補被保險人的損失為目標,而是以安定災民生活為目標,提供適度保障而不充足保障,否則即便是我國當前的經濟體量與保險業的承保能力都難以負擔;另一方面政府要給巨災保險一定的政策扶持,否則難以達到供需均衡,實現建立有效市場、建立制度的初衷”,李文中向藍鯨保險總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