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顯示,10月26日,光明乳業(行情600597,診股)股份有限公司與山東大樹達孚特膳食品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標權糾紛民事一審案件判決書公開,審理法院為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
判決書顯示,中爾泰公司作為監制商委托實際生產商大樹公司生產“經典三合一奶茶風味固體飲料”(被控侵權商品)并進行大肆銷售,甜軒商行在明知侵權屬性的情況下,仍在其運營的涉案店鋪內銷售被控侵權商品,并為進一步強化混淆效果進行了文字標注和圖片關聯,上述行為已嚴重侵害了光明乳業就權利商標享有的權利。
法院認為,被控侵權商品“網紅大白兔奶茶”上“大白兔”文字采用了與權利商標中作為主要識別要素“大白兔”同樣的內容,兩者構成近似。被控侵權商品上標注使用“大白兔”文字及銷售該被控侵權商品的行為已構成對權利商標的侵害。
最終裁判結果為:山東中爾泰食品有限公司、山東大樹達孚特膳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對權利商標的侵害;賠償光明乳業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損失25萬元、制止侵權支出的合理費用6000元;新鄭市甜軒食化商行對判決確定的給付金額之和在30000元范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