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貿易作為國際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塑國際經貿規則、深化國際經貿合作、踐行全球經貿治理的重要方式,也是我國對外開放開展國際合作的重要平臺之一,在構建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中具有重要作用。
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UNCTAD)的數據顯示,2021年全球服務貿易總額高達6.1萬億美元,較2020年增長22%,全球服務貿易恢復到新冠肺炎疫情前水平,但復蘇仍較為緩慢。然而,我國服務貿易卻一直保持著快速增長的勢頭,網絡與信息安全、人工智能、信息技術解決方案、云計算服務出口規模不斷擴大,數字產品出口能力顯著增強,生產性服務出口水平不斷提高,貿易數字化水平明顯提升。根據商務部數據顯示,2021年我國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達到52983億元人民幣(約合7735億美元),我國服務貿易占全球服務貿易總額的比重攀升至12.68%,連續多年排名全球第二。
提升自主創新水平和能力是關鍵
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產業變革及數字化革命,尤其是以大數據、互聯網、人工智能、物聯網、區塊鏈等為核心的數字技術創新、應用,催生和促進了服務貿易發展新業態、新模式、新理念,大大提高了服務的可貿易性,也豐富和拓展了服務貿易的內涵和外延,加速了服務貿易全球化。從交通運輸、觀光旅游到計算機、通訊和信息服務,從管理咨詢服務、研發服務到低碳綠色、供應鏈及商務服務,從金融服務、教育服務到健康衛生服務、醫療服務,全球服務貿易領域和規模快速擴張,都得益于科技創新。由此可見,科技創新對于提升服務貿易活力、動力,提高服務貿易的平衡性、協調性和包容性,擴大服務貿易規模和水平具有重要的意義和價值。
提升我國服務貿易國際影響力控制力的關鍵和前提,就是不斷提升我國自主創新水平和能力。只有更高水平更高標準更高層次的自主創新,才能獲得全球的認可與認同,才能掌握世界創新資源話語權,將更多目光聚焦到中國服務貿易上。為此,一是要面向重大科技項目和工程計劃,聚焦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云計算、物聯網、移動和量子通信等核心關鍵技術集中攻關;要持續從財政、稅收、金融、基金等多渠道增加前沿性、基礎性、原始性科技創新投入。二是要圍繞數據與數字技術科學理論體系、大數據計算系統等重大基礎領域,布局一批前沿技術研究中心、基礎研究平臺等;打造一批首席科學家、創新項目負責人和創新隊伍;形成一批有應用價值、示范作用、服務貿易效益的新科研成果、新技術產品、新業態、新模式。三是要面向實驗室、技術研發機構和中心、技術轉移轉化機構和中心、基礎性與綜合性中小企業,搭建企業、行業和用戶之間的平臺和中介服務體系,建立創新體系供需雙方對接機制和深度合作機制,為技術在各行業的滲透提供應用場景,實現技術與產業的“無縫連接”,加快創新成果轉移轉化。此外,還要積極創新專利許可模式、探索知識產權有償共享機制、健全知識產權的施法和執法體系,強化知識產權保護。
技術引進和技術出口是重要路徑
提升我國自主創新能力就是提升我國科技對國際貿易的服務能力、影響能力,也是推動我國科技服務對外開放邁向更高層次、更高水平的重要路徑,更是實現加強國際科技創新協作的重要方式。為此,堅持技術“引進來”和“走出去”,也是實現國際科技創新協作的重要手段,更是提升科技服務國際貿易能力和水平的重要環節。
一方面,要積極推動國際創新企業與本土企業簽訂專利交叉使用許可協議,引導本土企業獲取國外先進技術資源。同時,依托經濟特區、開發開放試驗區、國家級新區、自貿試驗區、自由貿易港、綜合保稅區、沿邊開發開放試驗區等傳統和新興經濟開放平臺,繼續實施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降低外商直接投資進入門檻,推動服務、技術等領域擴大開放,進一步吸引國際先進技術進入,增強我國企業技術學習、吸收、模仿、改造、自主創新的能力,提升本土企業核心技術攻堅能力。
另一方面,要鼓勵和支持技術創新跨國企業積極“走出去”,設立專門負責創新跨國企業服務機構,建立創新跨國企業“走出去”基金,并扎實推進財稅、出口退稅、貼息等政策落地。不僅要解決創新跨國企業對外投資融資難題,更要解決創新跨國企業對外投資風險問題。同時,也要促進技術創新跨國企業離岸外包價值鏈升級,加大創新跨國企業研發投入支持力度,提高技術服務含量和附加值,增強國際高端業務承接能力,加快創新跨國企業數字化轉型,創新云外包、眾包等跨境服務和交付模式,支持創新企業快速穩定“走出去”。還要穩固和拓寬國際科技服務外包市場空間,提升技術創新質量認證的國際化標準能力建設,加強對發包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不斷穩固技術外包市場。建設全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國家技術創新出口基地、國家數字服務出口示范基地等載體,繼續通過綠地投資、并購、合資、參股、控股等開放投資方式,發揮跨國企業尤其是民營跨國企業在國際對外投資中的優勢,搭建新型技術創新合作平臺,以技術優勢帶動產業鏈拓展技術外包合作空間。
此外,還要加強數字技術創新協作。要推進與“一帶一路”數字化國家數字貿易規則標準軟聯通建設,形成數字貿易治理共同體;要推進RCEP數字貿易規則實施,倡導更多國家和地區積極加入我國數字治理體系,也推動我國更好加入其他國際貿易協定;還要推動自貿協定更新升級,強化雙邊、區域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積極開展數字技術研發和標準合作,為推動科技服務貿易、強化國際數字貿易合作提供基礎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