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時代商學院 作者:陳麗娜
來源 | 時代商學院
作者 | 陳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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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陳佳鑫
引用第三方機構數據自稱市占率第一,營收規模卻在同行可比公司中墊底,浙江華業塑料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浙江華業”)的數據遭深交所質疑——該數據為付費取得,其真實市場地位究竟如何?
招股書顯示,浙江華業主要從事塑料成型設備核心零部件研發、生產和銷售,計劃于創業板上市,將于2月13日接受上會考驗。
除市場地位外,浙江華業的技術先進性亦遭深交所多次質疑。招股書顯示,浙江華業的12項發明專利均為2019年前取得,該公司已多年未新增發明專利,研發費用率亦顯著低于同行均值,在三輪問詢中,深交所均對其技術先進性提出質疑。
償債壓力方面,截至2022年上半年末,浙江華業的貨幣資金已無法覆蓋其短期借款,其已將全部房產及土地用于抵押貸款,抵押對象甚至包括核心發明專利。在此背景下,其仍堅持在IPO前分紅,還計劃將IPO融資用于補流,合理性存疑。
技術先進性及市場地位遭質疑
據招股書,浙江華業的主要產品為螺桿機筒及其配件、哥林柱及其配件。
據業內人士所述,螺桿生產企業屬于加工型企業,偏向于在模型、工藝等方面的創新,技術門檻并不高。據不完全統計,浙江華業所處的金塘鎮從事螺桿生產的企業就多達600家。而哥林柱的技術含量更低,主要競爭的是下游市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IPO,浙江華業申請登陸創業板,而創業板對企業創新能力有一定的要求。《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總體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創業板定位于為成長型創新創造企業和高科技企業融資服務,推出了“三創四新”的重點政策。即企業符合"創新、創造、創意"的大趨勢,或者傳統產業實現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融合。
而浙江華業是否符合“三創四新”的要求值得深究。
根據招股書,浙江華業累計獲得12項發明專利,但在2019—2022年上半年(以下簡稱“報告期”)未獲新的發明專利。另據天眼查,浙江華業在2019年申請的8項發明專利被悉數駁回。2019年以來,浙江華業已近4年半無新增任何發明專利,一直處于吃老本的狀態,創新能力存疑。
在第一、二輪問詢函,以及審核中心發出的意見落實函中,深交所都質疑了浙江華業的技術先進性。例如,要求浙江華業結合關鍵技術指標或核心參數等,量化分析發行人技術先進性,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競爭的優劣勢,充分論述“業內領先水平”相關表述是否客觀、公正。
從研發來看,浙江華業研發費用率與可比公司存在差距。報告期內,浙江華業的研發費用率分別為4.06%、2.63%、2.62%和2.18%,持續下降,2020年降幅明顯。
而其招股書所列的同行業可比公司新強聯(300850.SZ)、金沃股份(300984.SZ)、中核科技(000777.SZ)的均值分別為3.68%、3.98%、3.67%和4.41%。其中,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浙江華業的研發費用率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技術先進性存疑的情況下,浙江華業仍獲得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招股書顯示,2021年12月16日,浙江華業取得了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為3年。
然而,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而2020年及2021年,浙江華業的研發人員占比分別為4.8%、5.98%,研發費用率分別為2.63%、2.62%,連續兩年這兩項占比均低于評選標準,卻仍能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證,令人不解。
另外,在招股書中,浙江華業多處引用中國塑料機械工業協會的數據,并稱榮獲該協會頒發的“技術創新活力獎”等榮譽,以此證明技術含量和行業地位。例如該協會數據顯示,2019—2021年,浙江華業在我國塑料機械用螺桿、機筒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分別為8%、8%、10%,市場排名均為第一名。
但奇怪的是,第一輪問詢中,浙江華業回復稱:中國塑料機械工業協會并未披露螺桿機筒行業內其他主要市場參與者相關市場占有率等數據,亦未披露相關市場占有率、市場排名的計算口徑及計算方法。
此外,與可比公司比較,2019—2021年,浙江華業的營業收入、歸母凈利潤在可比公司中處于墊底位置,卻稱市占率第一,是否存在夸大自身行業地位的嫌疑?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華業董事長夏增富在上述的中國塑料機械工業協會擔任“副會長”。
在第一輪問詢函中,深交所亦要求浙江華業說明塑料機械工業協會相關數據統計的計算依據、其他主要市場參與者分布情況,相關數據是否為發行人付費取得、是否具有權威性和客觀性。
貨幣資金無法覆蓋短期借款,卻仍堅持IPO前分紅
除創業板定位外,浙江華業的資金壓力和償債能力也值得關注。
招股書顯示,截至2022年6月末,浙江華業的貨幣資金為1.27億元,短期借款為2.33億元,貨幣資金無法覆蓋其短期借款。此外,浙江華業還擁有6910萬元的長期借款。
短期償債指標方面,報告期內,浙江華業的流動比率分別為1.3倍、1.49倍、1.63倍、1.58倍,而同行可比公司均值分別為1.78倍、1.72倍、1.93倍、1.57倍;速動比率方面,報告期內,浙江華業的速動比率分別為0.86倍、0.92倍、0.95倍、0.97倍,同行可比公司的均值分別為1.33倍、1.31倍、1.33倍、1.13倍。各期浙江華業的速動比率均在1倍以下,且與可比公司均值存在一定差距。
浙江華業的全部房產及土地已皆用于抵押借款。招股書顯示,截至2021年末,浙江華業的銀行貸款共計2.27億元,擁有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所有權均已用于抵押借款。
浙江華業甚至將其核心專利用于抵押借款。招股書顯示,2021年7月,浙江華業以所持有的1項發明專利“一種無污染環保的酒糟處理方法”,為其在2021年7月12日—2022年7月22日融資期間內最高融資限額500萬元的所有融資債權,提供最高額質押擔保。
根據第二輪問詢函浙江華業的回復,該專利是浙江華業的核心專利之一,應用于核心產品雙螺桿機筒套組。
或與償債壓力有關,本次IPO,浙江華業擬募集資金6.72億元,其中2億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及償還銀行貸款。
但在此背景下,浙江華業上市前卻仍堅持大額分紅。招股書顯示,2019—2021年,浙江華業未進行過現金分紅。但2022年上半年,申報IPO之際(浙江華業首次遞交招股書的時間為2022年5月30日),浙江華業突然進行現金分紅,金額為6000萬元,超過其2022年上半年的凈利潤(4813萬元)。
貨幣資金無法覆蓋短期借款,卻仍堅持在申報IPO前分紅,另一邊還計劃上市募資補流,浙江華業募資的合理性存疑。
參考資料
1.《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總體實施方案》.證監會
2.《浙江華業塑料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書》.證監會
3.浙江華業第一輪問詢函、第二輪問詢函、審核中心意見落實函.證監會
(全文262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