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法規部主任綦相出席國新辦新聞發布表示,截至6月末,銀行業保險業總體運行穩健,風險抵御能力持續增強,銀行業資本和撥備水平、保險償付能力充足,有序推進高風險中小銀行和保險、信托機構風險處置。支持地方政府發行專項債補充中小銀行資本,拓寬資本補充渠道。繼續加大不良資產處置力度,上半年處置不良資產1.41萬億元,同比多處置2197億元。
7月25日,銀保監會召開全系統2022年年中工作座談會暨紀檢監察工作座談會。其中,會議指出,要穩步推進銀行業保險業改革化險工作。支持地方政府發行專項債補充中小銀行資本。深入推進農信社改革。推動中小銀行不良貸款處置支持政策措施落地實施。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中國銀保監會曾認真聽取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對中小銀行改革化險的意見建議。會議指出,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按照座談會精神,進一步梳理代表委員的意見建議,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吸收,與地方黨委政府密切合作,穩妥推進中小銀行改革化險,強化重點領域風險防控,推動多渠道補充資本;持之以恒做好中小銀行監管工作,督促中小銀行機構深化改革,加強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持續增強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是一次有益探索和嘗試
回顧歷史上那些破產銀行,除遼陽農商行和太子河村鎮銀行外,1998年以來具備一定規模的銀行破產事件,只有海南發展銀行和包商銀行。
天風宏觀研報指出,遼陽農商行成為包商之后第二家進入破產程序的銀行。其共性特征在于:民營實控、股東存在重大違法違規、經營存在重大問題導致資不抵債。
有業內人士介紹,“包商銀行事件以來,央行已精確處置多起中小銀行風險,包括以收購承接方式處置包商銀行風險,有序打破剛性兌付;以‘地方政府注資+引戰重組’的方式處置恒豐銀行風險;以‘在線修復’方式化解錦州銀行風險。”
“目前來看,國內部分中小金融機構風險仍然存在,這次依法依規有序開展承接工作,也是在加快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處置過程中的又一次有益探索和嘗試,對于積累高風險金融機構處置經驗,增強金融發展的穩定性,提升經濟社會發展的安全性具有積極意義。”婁飛鵬稱。
上述業內人士表示,“此次遼陽農商行進入破產程序事件未對市場造成沖擊,政策對此類中小金融機構的風險處置經驗已非常豐富,雖然目前銀行尤其是中小銀行仍面臨一定經營壓力,央行作為最后貸款人,其明確表態是可靠的,對此要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