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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工信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工信部將加強數據安全工作的系統布局謀劃,抓好數據安全監管體系建設,發展好數據安全產業,為國家數據安全保障提供有力支撐。加強數據治理、保護數據安全,為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筑牢安全屏障,是時代發展的客觀需要。
隨著數字經濟加速發展,數據已成為重要生產要素,對于傳統經濟結構變革具有重大影響。作為互聯網平臺的底層支撐與互聯網運行的關鍵要素,數據在互聯網平臺的交換,是經濟、社會、公共價值的表現之一。是否重視數據安全,已成為影響經濟發展與人民生活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依然存在一些由于缺乏數據安全意識而導致的數據泄露事件。比如,有的企業缺乏維護網絡安全意識,為了短期商業利益,將未經脫敏的個人信息、行業信息甚至國家信息作為利益交換的“籌碼”,嚴重危害網絡安全、國家安全。針對此,一系列文件相繼出臺,對于維護國家數據安全,保護個人信息和商業秘密提供了政策支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日前審議通過的《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明確提出把安全貫穿數據治理全過程。此前發布的《數據安全治理白皮書3.0》將數據安全治理視為以保護數據及其價值實現為目的而采取的風險評估和安全管控行為。
可以說,沒有數據安全,數字經濟的發展、數字社會的運行將失去防火墻。如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好數據這個記錄公眾生活的“密碼本”,自然成為題中應有之義。對此,需要整合多方資源,推動企業自律、政府監管與市場調節形成合力,構建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的數據安全多元共治生態,更好地服務于數字經濟發展。
首先,要探索監管與市場服務相結合的安全治理體系。應建立安全可控、彈性包容的數據要素安全治理制度,為數字經濟夯實前行道路。應鼓勵數據安全產品與服務業發展,提高數字安全投入水平。相關部門與單位應明確強化數字經濟安全風險防范的職責,促進數字經濟均衡有序發展。
其次,要增強數據安全方面立法的操作性。應進一步細化數據安全立法的相關規定,盡快制定相應的配套實施條例和辦法、指南,明確數據分類分級保護、數據安全風險評估、數據安全應急處置機制等方面的條件、標準和程序。創新監管方式,將數據安全監管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合起來。
再次,要積極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加快建立健全數據交易管理制度,規范數據交易行為,培育數據交易市場的進程,促進信息價值發現,保障數據交易的合法性,增強信息流動性,提高獲取數據的便利性,推動數據行業健康發展,助力我國搶占全球數字競爭制高點。
最后,在加強數據安全治理的同時,還要努力促進中小企業創新,讓全社會共享數字經濟發展成果。在信息社會,數據是創新的基礎。有關部門應當做好數據區分與數據甄別,要讓數據使用者為其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允許鼓勵合法合規的數據流通,從而激發數據的創新性再利用,確保個人和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