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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居財經9月13日,據吉林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近日,因違規提供隱性的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向監管部門提供虛假業務報告、監管意見落實不到位未開展內部問責問題負領導責任3項違法事實,吉林省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吉林信托)被吉林銀保監局罰款280萬元。此外,吉林信托原董事長邰戈等2人被禁業,另有5人被警告。
具體來看,邰戈對吉林省信托有限責任公司違規提供隱性的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向監管部門提供虛假業務報告、監管意見落實不到位未開展內部問責問題負領導責任,被警告,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
李偉對吉林省信托有限責任公司違規提供隱性的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問題負領導責任,被吉林銀保監局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3年。
李建光對吉林省信托有限責任公司違規提供隱性的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問題負分管領導責任,被吉林銀保監局警告。
張巍對吉林省信托有限責任公司違規提供隱性的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問題負直接責任,被吉林銀保監局警告。
仲偉對吉林省信托有限責任公司違規提供隱性的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問題負直接責任,被吉林銀保監局警告。
張亮對吉林省信托有限責任公司違規提供隱性的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問題負直接責任,被吉林銀保監局警告。
張憲國對吉林省信托有限責任公司違規提供隱性的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問題負直接責任,被吉林銀保監局警告。
(責編:劉治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