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太原市科技局獲悉,為了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該市出臺了《關于落實鼓勵企業研制填補國內空白重大新產品相關補助政策的通知》《關于落實2021年度支持企業建設技術創新平臺相關補助政策的通知》和《關于落實高新技術企業2020年度有關獎補政策的補充通知》。
《關于落實鼓勵企業研制填補國內空白重大新產品相關補助政策的通知》提出,按照《太原市創新提升營商環境加快推進市場主體倍增工程行動方案》中“研發試制填補國內空白重大新產品”政策的相關內容,根據市科技創新項目和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太原市制定出臺了此次發放補助的申報具體要求。申報主體為在太原市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重大新產品是指通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或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在原理、結構、性能等方面取得重大創新突破,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產品填補國內空白,經用戶首次使用的成套技術裝備、單臺設備以及新材料、新品種。對研發試制填補國內空白重大新產品的企業,按該產品近3年研究開發費用的10%給予補助,最高300萬元。
《關于落實2021年度支持企業建設技術創新平臺相關補助政策的通知》提出,申報主體為在太原市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支持政策對高新技術企業牽頭建設并新認定的國家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山西省實驗室、省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在省級財政獎勵的基礎上,市級財政再分別一次性給予500萬元、400萬元、300萬元獎勵;鼓勵由企業牽頭,在高端裝備制造、大數據、新材料、不銹鋼深加工、新能源、節能環保、生物醫藥等領域建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試點),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及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補助;對軍民融合新建的上述創新平臺,補助上浮20%;對民營企業牽頭建設并被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分別給予200萬元、30萬元補助。
《關于落實高新技術企業2020年度有關獎補政策的補充通知》提出,按照《太原市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中“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營收增長”有關政策要求,并根據《太原市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實施細則》的相關內容,在太原市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新技術企業,都可以根據各自達到的營業收入規模來進行申請。申報內容的要求是對營業收入連續保持正增長,且上年度為近3個年度首次達到1000萬元、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和100萬元獎勵。(記者王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