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知道拘留多久放出來
知道拘留多久放出來的方式是由拘留機關通知。
(資料圖)
法律分析:一般拘留的時候會告訴你拘留幾天。
1.單純的欠款不會被拘留。
2.如果是在民事訴訟中因妨礙民事訴訟被法院拘留的,拘留最長時間是15日。
3.如果是因欠款發生糾紛而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的,一般拘留15日,如果有其它違法行為的,合并執行拘留時間不超過20日;如果在沖突中造成對方輕傷或有其它嚴重情節,構成犯罪的,則屬于刑事拘留,最長時間為37日,如果沒有被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的,則以后還會被逮捕直到判刑。
二、刑事拘留期間律師能見嗎
刑事拘留期間律師能見,法律規定,在這段期間,只有家屬(直系親屬)委托的律師才可以會見。找法網提醒您,如果家屬想及時了解親人涉嫌罪名的具體情況以及在看守所的生活狀況,委托律師就可以解決上述疑問,而且及早委托律師,能有效維護親人的合法權益。
三、刑事拘留的手續有哪些
刑事拘留的程序:
1.拘留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辦單位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拘留證》,然后由提請批準拘留的單位負責執行。
2.拘留的執行公安機關執行拘留時,必須出示拘留證,并責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執行人員有權使用強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
3.拘留的期限。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