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訊:中巖大地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北京中巖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3年 1月 29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本次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1,5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 3,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22.50元/股?;刭徆煞輰嵤┢谙逓樽远聲徸h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方案實施完畢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 1月 31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4)、《關于回購股份的報告書》(公告編號:2023-005)。
(資料圖片)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公司應當在回購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披露回購進展情況公告?,F將公司回購進展的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3年5月23日,公司累計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數量為1,391,8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1.09%,最高成交價為16.51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5.62元/股,成交總金額為22,239,317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股份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回購價格未超過回購方案
中擬定的價格上限22.50元/股。本次回購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
二、其他說明
公司首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中的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符合公司本次實施回購股份既定的回購方案。
(一)公司在下列期間不得回購股份: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個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23年3月1日)前五個交易日(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11,898,825股。公司每五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25%(即2,974,706 股)。
(三)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本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前半小時內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四)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實施本次回購方案,并根據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