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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圣濟堂(600227)(600227)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貴州漁陽貿易有限公司違反了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貴州監管局給予其他處罰。
據了解,2016年,圣濟堂(曾用名貴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漁陽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貴州圣濟堂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圣濟堂制藥”)100%股權,交易價格19.7億元。漁陽公司與圣濟堂就該交易簽署了《盈利預測補償協議》《盈利預測補償協議之補充協議》《盈利預測補償協議之補充協議(二)》。根據協議約定,業績補償期為2016年、2017年和2018年,業績指標為圣濟堂制藥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別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至少不低于15,025.73萬元、21,023.08萬元、26,072.37萬元。經查,圣濟堂制藥在2016年至2018年間業績承諾實際完成率分別為62.23%、84.93%、77.79%,3年業績承諾的合計完成率為76.44%。根據協議約定,漁陽公司應給予圣濟堂相應的補償,但截止2022年6月30日,漁陽公司仍有2018年業績補償尚未完成,對應補償金額為27,835.01萬元,折合股份數量為64,732,580股。漁陽公司作為圣濟堂重大資產重組業績補償承諾方,上述行為已構成超期未履行承諾。
處罰說明如下:貴州證監局決定對漁陽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