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電池TOP3玩家之間的訴訟又有進展。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月21日,中創新航(03931.HK)公告顯示,該公司與寧德時代(300750)的一項知識產權侵權訴訟宣告敗訴。法院一審判決中創新航賠償寧德時代的經濟損失3580萬元以及多項費用支出。
這僅僅是寧德時代對中創新航提出六項專利訴訟其中之一。在去年11月,其中一項專利訴訟產生判決,目前有四項專利訴訟仍未塵埃落定。中創新航方面此次也亮明態度,將向最高院提出上訴。
并非終審判賠
中創新航將上訴
公告顯示,公司于2021年10月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福州中院”)送達起訴書。根據起訴書,寧德時代針對中創新航及福州倉山埃安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就“鋰離子電池”專利提出訴訟。寧德時代最早對該專利的初始索賠金額為3050萬元,后于2022年7月提高至7850萬元。
根據福州中院判決,中創新航應停止銷售涉及訴訟相關產品,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賠償寧德時代的經濟損失3580萬元,支付發明專利臨時保護期費79.8萬元,賠付合理支出20.27萬元。
就此訴訟結果,中創新航回應稱,本判決尚不會對公司當前及未來的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中創新航方面解釋,首先涉訴產品處于其生命周期末期,且已被公司更優性能的新款產品迭代。
另外,本次判決為福州中院的一審判決,并非終審生效判決,該公司將在上訴期內就該一審判決向最高院提出上訴。同時,涉訴專利的有效性也尚處于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審理中。
仍有多項專利訴訟審理中
兩大巨頭之間的紛爭遠未結束,這僅僅是寧德時代向中創新航發起的六項知識產權侵權訴訟中其中一項。
早在2021年8月及10月,寧德時代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申請,狀告中創新航侵犯了其5項專利,包括“正極極片及電池”、“防爆裝置”、“集流構件和電池”、“鋰離子電池”、“動力電池頂蓋結構及動力電池”。
寧德時代當時的索賠金額為1.85億元,到了2022年5月,寧德時代又向法院提出提升賠償金額至5.18億元。
隨后在2022年8月1日,寧德時代再次針對中創新航的一項專利侵權,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索賠金額為1.3億元。寧德時代方面表示,涉案專利涵蓋發明與實用新型專利,涉嫌侵權電池也已經搭載在了數萬輛車上。如果中創新航敗訴,涉及相關電池的車型也會遭到禁售。
寧德時代上述六項專利訴訟索賠金額達到6.48億元。在去年11月,寧德時代在其中一項“集流構件和電池”專利訴訟上,已經獲得一審勝訴,當時中創新航判賠300萬元。
中創新航方面當時也表示,動力電池領域的技術進步和產品迭代速度快,該公司產品已采用更先進的技術,與涉訴專利的早期技術完全不同,已不存在本公告判決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銷售涉訴產品的情形。
動力電池玩家紛爭多
對于寧德時代的起訴,中創新航發布聲明稱,“利用涵蓋在先公知公用技術的無創新性專利,對同行業行惡意打壓之實,違背專利法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立法宗旨。”
而且在去年12月底,中創新航也發起反擊。該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寧德時代濫用專利權惡意維權和肆意詆毀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事實上,與寧德時代產生糾紛的,還有另一家動力電池二線廠商——蜂巢能源。2022年2月寧德時代就將蜂巢能源告上了法庭,案由為不正當競爭。不過,在去年7月,雙方宣告和解,寧德時代收到蜂巢能源的和解款500萬元。
寧德時代董事長曾毓群此前曾回應與中創新航、蜂巢能源的訴訟稱,“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我們堅決擁護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
而中創新航董事長兼總裁劉靜瑜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中創新航不存在惡意侵權的動機。對于鋰電池這樣的新興行業,中創新航在技術上的投入非常大。
賽道玩家競爭白熱化
國內動力電池企業中躋身前三
中創新航近年在動力電池賽道積極搶占市場,在頭部玩家寧德時代和比亞迪(002594)身前,強行擠出身位。
據韓國研究機構SNE Research統計數據顯示,2022年中創新航動力電池裝機量為20GWh,同比增長152%。其2022年動力電池裝車量排名全球第七,在國內動力電池企業中排名第三,僅次于寧德時代和比亞迪。不過,中創新航在全球范圍內市場占有率仍較低,僅為3.9%,而寧德時代、比亞迪市占率分別為37%和13.6%。
但需要指出的是,動力電池賽道競爭已經白熱化,逐漸進入拼刺刀階段。據統計,比亞迪及中創新航2022年的裝機量增速分別為167.1%及151.6%,遠高于寧德時代92.5%的增速。
或許正是增速掉隊、市場份額面臨蠶食風險以及韓系廠商的步步緊逼,成為了寧德時代選擇返利開打價格戰的導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