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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江蘇中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中利(002309)”)發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收到相關法律文件。鑒于本案尚未開庭,尚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
公告顯示,原告方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被告方為蘇州騰暉光伏技術有限公司、江蘇中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市中聯光電新材料有限責任公司、常州船用電纜有限責任公司。
具體訴訟情況為,原告與4名被告簽訂《最高額抵押合同》、原告與被告二簽訂《本金最高額保證合同》,原告與被告一簽訂《人民幣流動資金貸款合同》,被告與原告針對上述人民幣流動資金貸款合同分別簽訂了貸款展期協議。蘇州騰暉光伏技術有限公司未能按照相關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
目前,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蘇州騰暉光伏技術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息、律師費合計1.21億元;原告有權處置合同相關抵押物在最高額度范圍內優先受償本案債務;江蘇中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對蘇州騰暉光伏技術有限公司流動資金貸款合同項下債務在本金最高額及相應的利息、罰息、復利、律師費等費用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官網顯示,ST中利前身為常熟市唐市電纜廠,成立于1988年9月5日,公司于2007年8月6日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1月27日成功在深交所發行上市。
公司總部位于江蘇省常熟市沙家浜鎮,主營特種電纜、光纜、光伏產品和電站業務。公司產品經營范圍已擴大至通信電纜、船用電纜、礦用電纜、鐵路及軌道交通用電纜、電力電纜、新能源電纜、光纜、太陽能電池片及其組件、太陽能光伏發電站投資建設及運營、電子信息產品系列等多區域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