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條件
(一)城關戶籍入學。學生為城關戶籍,且與法定監護人共本,依據戶籍地址(戶口本首頁住址)就近劃片入學。
(資料圖)
(二)城關不動產入學。學生本人或法定監護人有城關不動產,且不動產為完全產權(有不動產權證;或有購房合同、購房全額發票和房管局備案證明等三項材料;或有拆遷安置協議),依據不動產地址就近劃片入學。
工業用房、商業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為入學依據。
特殊情況按下列規定辦理:
1.學生(外)祖父母有城關不動產,且不動產為完全產權的住宅用房,法定監護人無城關不動產,(外)祖孫三代戶口共本且為城關老城區戶籍,法定監護人提供房管部門無房證明材料,依據(外)祖父母不動產地址就近劃片入學。
2.學生本人或法定監護人有城關不動產,但不動產為非完全產權或非住宅性質,不安排在南湖學校(含羅福湖校區)、灣沚實驗學校(含灣沚第一小學),綜合考慮城關其他學校的學額、班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3.學生本人或法定監護人私下購買安置房,不安排在南湖學校(含羅福湖校區)、灣沚實驗學校(含灣沚第一小學),綜合考慮城關其他學校的學額、班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三)城關租賃房屋入學。學生法定監護人在城關租賃房屋經商、務工,綜合考慮城關學校的學額、班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二、上傳材料
(1)城關戶籍
填寫一位與學生共本且是城關戶籍的監護人信息,上傳戶籍信息及婚姻情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補充材料
(2)城關房產
填寫一位與學生共本且是城關戶籍的監護人信息,
城關房產-商品房(持有產權證)
填寫正確產權證編號及產權證地址,并上傳戶口簿材料、婚姻情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選填)、產權證材料
城關房產-商品房(持有購房合同)
填寫正確房產合同編號和房產合同地址,并上傳相關材料:戶口簿材料、婚姻情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選填)、購房合同材料、購房全額發票等
城關房產-拆遷安置房(持有拆遷協議)
填寫安置房地址,上傳戶口簿材料、婚姻情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選填)、拆遷安置協議、補充材料(選填)等
(3)城關租賃房屋入學
城關租賃-進城務工
填寫一位與學生共本的監護人信息,選擇居住地址,上傳戶口簿材料、婚姻情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選填)、所在單位營業執照、用工單位證明等材料
城關租賃-進城經商
填寫一位與學生共本的監護人信息,填寫居住地址和營業執照地址,上傳戶口簿材料、婚姻情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選填)、營業執照、補充材料(選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