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觀點網訊:3月22日,德信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披露貸款交易,以及更改全球發售所得款項用途的補充公告。
德信服務表示,更改全球發售所得款項用途,此次德信服務全資附屬公司作為貸款人,將動用德信服務2021年未動用所得款項凈額,以向借款人提供貸款。
據悉,此次借款人為杭州瑞揚,主要從事供應鏈管理,由德清凱昇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及魏強分別持有95%及5%股權;而德清凱昇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由賴海萍持有100%股權。根據公開資料,杭州瑞揚亦為德信中國的供應商,而德信中國為德信服務控股股東控制的公司,及為德信中國的獨立第三方。此外,根據德信中國日期為2022年4月18日的公告,杭州瑞揚與杭州凱箐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訂立一份擔保協議,據此,杭州凱箐將為杭州瑞揚向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借入的人民幣5.50億元提供擔保,并每年從杭州瑞揚收取3%的擔保費。
公告內容顯示,借款人與德信服務全資附屬公司杭州駿德于2021年8月10日訂立戰略合作協議,內容有關借款人于浙江省內向杭州駿德提供家用電器、家俱及避雷用品,自2021年8月10日起至2024年8月9日止,為期三年。于本公告日期,由于尚未簽訂實際業務發展協議或下達采購訂單,故并無根據戰略合作協議采購及/或交付貨品。
德信服務表示,與貸款展期有關的主要考慮因素為德信服務可賺取的利息收入,以及為杭州凱川償還貸款而擔保的抵押資產的價值。此外,董事會相信,通過提供貸款與借款人之間可建立商譽。
提及進行重新分配首次公開發售所得款項的理由,德信服務董事會認為,所得款項凈額的未動用部分應于短期內用于為本集團創造穩定收入,如透過提供貸款產生利息付款,原因為:中國物業開發市場于2022年出現下滑趨勢、物業開發商信貸環境逐步放鬆以及2022年底取消COVID-19疫情限制后,可能需要一年以上時間方可復甦;降低與本集團潛在收購或投資相關的風險,原因為COVID-19疫情反復導致2022年中國整體經濟環境及業務中斷,直至2022年底才有所緩解。
此外,德信服務需要足夠時間供更多潛在收購目標發展及于本集團欲開始接洽目標以供討論前,投資發展部亦需要充裕的時間觀察后疫情時代物業管理服務往績記錄。因此,董事會認為貸款期限兩年為償還將予重新分配回拓展計劃的貸款的最佳期間。董事會亦認為,提供貸款獲得的利息將高于將閒置現金作為存款存放于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所獲得的利息。基于上文所述,董事會認為可于兩年后動用借款人償還貸款的資金實施拓展計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于2022年12月16日,德信服務附屬還為杭州瑞揚墊付本金額3.15億元的貸款。其作為貸款人與杭州瑞揚訂立貸款協議,據此,貸款人同意向杭州瑞揚墊付本金額人民幣3.15億元的貸款,按年利率8%計息。根據貸款協議,杭州瑞揚應向貸款人質押抵押資產。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后所深知、盡悉及確信,杭州瑞揚及彼等各自的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