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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3月23日,上交所披露關于珠海華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
公告顯示,根據申報材料,華發集團參與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認購,參與認購金額不超過人民幣30億元,且認購數量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實際發行數量的28.49%。上交所請華發股份說明(1)華發集團用于本次認購的資金來源,是否為自有資金;(2)華發集團及其關聯方從定價基準日前六個月至本次發行完成后六個月內是否存在減持公司股票的情況或減持計劃,如是,該等情形是否違反《證券法》關于短線交易的有關規定,如否,請出具承諾并披露;(3)本次發行完成后,華發集團在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比例,相關股份鎖定期限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購等相關規則的監管要求。
此外,上交所要求華發股份說明“鄭州華發峰景花園項目”“南京燕子磯G82項目”“湛江華發新城市南(北)花園項目”“紹興金融活力城項目”的項目類型、銷售對象,開工建設情況、預售情況、后續進度安排及預計竣工交付時間,募集資金的具體使用安排,是否屬于“保交樓、保民生”相關的房地產項目或經濟適用房、棚戶區改造、舊城改造拆遷安置住房建設;是否包含租賃住房建設,如是,說明其經營模式和盈利模式,是否僅面向普通居民出租,是否用于出售;(2)本次募集資金投向前述4個項目的主要考慮,并結合財務狀況、經營情況、現金流等情況說明本次融資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
于《問詢函》中,上交所還要求華發股份說明各子項目投資金額的具體內容、測算依據及測算過程,按照募投項目,說明單位基建造價的合理性;(2)向合營、聯營企業提供財務資助和擔保的具體情況、合理性及合規性,并結合財務資助和擔保的具體情況以及補充流動資金的具體用途、營運資金缺口等,說明補充流動資金規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申報材料,截至2022年9月末,發行人合并口徑資產負債率為73.10%,扣除預收賬款和合同負債后的資產負債率為52.88%,速動比例為0.49,EBITDA利息保障倍數0.77。上交所要求華發股份說明:(1)剔除預收款后的資產負債率、凈資產負債率和現金短債比例是否處于合理區間內;(2)最近一期末銀行授信及債權信用評級情況和還本付息情況,是否存在大額債務違約、逾期等情況;(3)結合目前公司負債規模及結構、貨幣資金、盈利能力、現金流狀況及外部融資能力等,量化分析公司的短期、長期償債壓力,是否面臨較大的債務償付風險,并在申報文件中進行相關風險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