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網絡平臺、貨運公司以“穩定貨源”“月薪過萬”“隨時退車”“以租代購”等條件招聘貨運司機,誘導司機貸款購買貨運車輛以供“入職”使用。司機提車之后卻遭遇接活難、退車難、退款難等情況,收入未達預期卻背負大額債務,導致生活困難。對此情況,北京銀保監局于5月29日晚特發布《關于防范物流領域貸款購車糾紛的風險提示》。
針對近期出現的情況,北京銀保監局提出,求職或購車過程中遇到低門檻、高薪酬、承諾貨源及收入、先交會員費或加盟費等情況時,一定要提高警惕,仔細辨別相關廣告宣傳的真實性和可行性,簽署書面合同。不要輕信保底收入、無條件退車等口頭承諾,避免陷入糾紛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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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從事貨運、物流等行業工作的從業人員,應當審慎評估相關網絡平臺、物流公司的宣傳內容,根據自身條件自主決定是否要貸款買車。如果確需貸款,應通過正規金融機構、正規途徑辦理貸款業務。”北京銀保監局表示。
對此,北京銀保監局特別提示,正規金融機構除收取貸款利息外,不會額外收取任何費用,更不會要求貸款人繳納與車輛有關的保證金。
對于通過互聯網渠道辦理貸款業務,北京銀保監局強調,在進行人臉識別、電子簽名前,應認真閱讀頁面上的提示內容,明確相關法律后果。對于不清楚或不理解的內容,貸款人有權要求金融機構進行說明。不要在未經任何說明的情況下配合進行人臉識別或電子簽名。
此外,在這則風險提示中,北京銀保監局還特別就具體貸款環節及發生糾紛時的維權問題,進行了說明:
首先,如果確需貸款購買車輛用于貨運、物流,應當審慎評估實際收入是否可覆蓋貸款月供,以及在收入未達預期的情況下,是否有第二還款來源。貸款合同簽署后,貸款人應當珍惜個人信用,按時依約還款。
“車輛是否運行、貨源是否充足、第三方承諾是否兌現,均不能構成貸款逾期的正當理由。”北京銀保監局提示道。
其次,如發生糾紛,貸款人應及時向金融機構或金融監管部門反映相關情況,通過正規渠道維權,切勿輕信“代理維權”“代理退費”等宣傳廣告,不要把個人信息輕易提供給“代理維權”機構和人員,以免泄露個人信息、造成財產損失,更不要在投訴時偽造虛假證明材料,以免承擔法律責任。
(文章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