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拉下去重責40大板!” 對于這樣的情節,我們可以經常從古裝劇中看到,這就是古代衙門里經常使用的刑罰——杖責(俗稱“打板子”)。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 對于杖責,算是一種懲罰,也算一種手段。
3、一方面是案子已結后對當事人的懲罰,另一方面也可以算做為了拿到口供的一種強迫手段。
4、 但我覺得現代人可能忽略了其中的血腥,那我就從下面兩個方面說說吧: 痛苦。
5、 既是刑罰,就不可能不產生痛苦,但杖責的痛苦可能一般人想象不到。
6、一般古代公堂中所使用的板子,最小號的也是要在20斤以上,大號的可達到40-50斤,這樣的重量高高舉起再重重落下,估計沒幾個能受得了的,這也就是為什么往往犯人一聽見打板子就嚇得要死的原因。
7、一般來說,能清醒地挨滿20板子的就不算多,能挨夠40板子的更是少之又少,往往是中途就昏厥甚至斃命了。
8、大家如果不相信,不妨去找快二三十斤的木板照自己屁屁上來幾下,應該就能體會到這滋味了^O^。
9、 2、 技巧。
10、 沒錯,360行每行都有自己的技巧,衙役也不例外。
11、古代的衙役可不是隨隨便便就能當的,首先要練好的就是打板子。
12、練習方法有兩種,他們所要達到的目的也不相同。
13、 第一種:外輕內重。
14、 這種打法是用衣服包裹著一塊厚石板,要求打完之后,衣服毫發無損,里面的石板卻要打成碎石。
15、這種打法往往是案子已結時,給予犯人的比較狠的懲罰。
16、照這樣的打法,往往只消20下,犯人的骨盆甚至內臟便會碎裂,但從外表上看不出什么損傷,而實際上的結果是非死即殘,實在算是比較陰險的打法了。
17、~_~! 第二種:外重內輕。
18、 這種打法是用衣服包裹著一摞紙張,要求打完之后,衣服破破爛爛,里面的紙張卻毫發無損。
19、這種打法往往是用于逼供,照這樣的打法,看起來是皮開肉綻,實際上是傷皮不傷骨,沒什么危險,等犯人疼暈過去就潑水,潑腥了繼續打,在犯人招供之前一般是出不了人命的。
20、所以,后來就有這樣一種現象,有些犯人估計自己可能會挨重板子(比如第一種類型),而去賄賂衙役,這些衙役收了錢之后,自然就按后一種打法打了。
21、不了解其中內幕的官員往往也就被蒙騙過去了。
22、 怎么說呢,對于肉刑,從來都是很血腥的,最簡單的肉刑也不例外,而肉刑雖然違反人道,但也算比較好用。
23、比如新加坡現在就保留著鞭刑。
24、呵呵,估計記吃不記打的人也不多吧^O^。
本文到此講解完畢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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